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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农田划定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答复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田划定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答复 》由优安的觅官网整理报道:

一、 关于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管理

2016年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明确划定过程中,严格落实“优进劣出”要求,禁止将遭受污染无法治理、严重损毁无法复垦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2019年印发《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要求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对列入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进行整改补划。根据污染程度,国家将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建立“一图一表”治理清单。下一步,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污染耕地修复等,不断提高永久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田划定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答复

二、 关于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

农业农村部已启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修订工作。修订过程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的原则,增加了农田质量建设方面的要求,充实了农田防护、退化土壤治理、轻度污染土壤修复等内容,为保护农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提供基础支撑。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农田建设绿色生态理念,加快修订完善《通则》有关内容,并采取相关措施,强化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持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田划定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答复

三、关于深化全国耕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国家建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和自然资源部印发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9号),要求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分别组织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自然资源部积极推进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田划定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答复

四、关于推动土地科技创新

国家高度重视耕地保护科技创新工作。科技部、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积极组织部属单位承担相关重点研发项目,开展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利用、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等方法研究,形成多套相关技术标准,为推动土地科技创新提供技术指导和依据。下一步,我部将配合相关部门在“十四五”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土地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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